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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Been a Year

跟亦洝小天使的联文 @五月弥弥kala亦洝 

反正是……很渣啦……之前写过现在再发出来……

等我更新的孩子真是对不起了。

以这句话写一篇甜文:

而我至今已经忘记了他的面容。

来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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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伊万已经有一年没有相见了。我几乎要忘记了他的面容。

再次想起他时是在上周五,我在阁楼上做大扫除,把一包包东西往楼下抱的时候,一阵风吹过,一张照片从缝隙里掉出来,我捡起来一看,背面抄着伊万的电话号码。

感谢那阵有点该死的风吧,至少他给了我一个和伊万相认的机会,再过几秒,那些裹在黑塑料袋里的东西就要被我扔进垃圾车。

我把头上的汗擦掉,脱掉手套捡起相片来看。字迹很潦草,看起来是用快没墨的蓝钢笔写的。我忘了门口大包小包的垃圾,垃圾车轰轰地停在我门口,再过一会儿就要走了。

我坐下来,沙发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旧书,我被包裹在浓浓的纸张因发黄变硬而产生的的味道里。沙发上几乎没有我可以放屁股的地方。整个房子的大半几乎要被垃圾塞满,散发着各式各样奇怪的味道。

我忘了门口的垃圾车,如果它走了,那我得耗费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来扔这些我所谓过去的“回忆”。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心血来潮清理我的阁楼,我也不知道我在找什么。我的生活一点也没变,跟一年前一样,还是很难。我不得不晚上跑出去做兼职来赚外快,这样才能赚足我每月吓人的房租并且再为自己凑点可怜的生活费。

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起来。我简直是贝多芬的翻版,音乐系的老师,留着长发不修边幅,口袋里永远只有三个硬币,整天朝九晚五,别人见我都夸:“你像个艺术家。”

我知道,在这个时代夸你是艺术家,就说你跟乞丐没什么区别。

我总是自我标榜极简主义者,其实还不是因为口袋没钱。

那时我在酒吧做歌手,晚上抱着吉他在乐队的最后面伴奏,我不喜欢这份差事,那时民谣弹唱并不流行,过了十二点后酒吧就是重金属摇滚的天下了,所有的人在这时都像吸足了大麻,DJ把音乐开的震天响。我躲在最后面又一下没一下的弹吉他。不是因为苦累,吉他是一种属于月亮的乐器,我觉得不适合放在阳光下欣赏。

我就是在那时认识伊万的,他是鼓手,说一口俄国口音很浓的英语,但不妨碍他用标准的发音唱民谣。

“你是老师吗?”他一脸奇怪地扭头看我,脸被酒吧的灯光晃得红一道绿一道的,他有些诧异这个睡眠不足像磕了药似的人怎么可能是讲台上道貌岸然的讲师。

“那你是什么?你一个副教授还好意思说我?”我梗着脖子看他,有些声嘶力竭,哄哄的音乐声还在响着,在这里说话彼此像隔了道山。我怎么也不能把讲台上为人师表的传道授业的老师和这个一个月打穿老板三面军鼓的疯狂家伙联系起来。

我们为什么会相识呢?我现在都快把他的脸忘了。

我把照片翻过来,噢,那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外面传来垃圾车轰轰的响声,我回过神来急忙出去追,不过不幸的是,垃圾车已经走远了,我跑得再怎么快也撵不上它。

今天晚上我要守着垃圾睡一夜了。

该死的伊万。

其实当时并不是不让你唱民谣,只是老板说,气氛一热,那些人就不管喝的是什么了,要多少钱他都乐意付的,这样我们的工资会高一点。

好吧,为了钱,我迫不得已放弃了我的音乐准则。

是啊,就是那会儿,我生命中最多姿多彩也是最难熬的日子,我在知识上富得流油,可在金钱上我买个烟都得跟人家借钱。

我也记不清是第几次我去跟伊万借钱了,我不太喜欢跟人家交谈,尤其不喜欢跟人家谈关于钱的问题,伊万在乐队里离我最近,我也只认识他。

“你是真没还是假没钱?”伊万问我,把从口袋里翻出来的纸钞握在手里问我。交班的时间到了,我们可以下班了。当时是半夜三点,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路灯在黑暗里撕出一片昏黄的温暖。我们围着护城河一圈又一圈地散步,我们在找能吃宵夜的地方。

一只猫跟着我们走,过了一会它也不屑地走开了,我们不想能给他好吃的主儿。

穷得猫都嫌弃。

“我假没钱还会真跟你借?”我抬头看他,敷衍了一句。他比我高半个头,我很羞愧,也很害怕,我特别怕人家问我关于钱的事,我不想让人扯掉我身上最后一层遮羞布。

“我不信。”他说,把胳膊举高,伸到我够不到的地方,“到底是真没钱还是假没钱?”

“我要你管!”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跳起来去抢,他一闪身躲开了,这时候忽然刮来一阵风,伊万手一松,钱随着风落进河里,接着被深不见底的河水冲走了。

我望着越漂越远的钱一动不动,我那时烟瘾大得厉害,每天都要躲到厕所里抽,现在钱没了,我的烟也断了。

“现在怎么办?”我一点一点把头扭向伊万,拼命挤出一个和善的微笑,“伊万你知不知道你他妈刚才做了什么?!”

“我?”伊万指了指自己一脸无辜,“我们去吃宵夜行不行?”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你是不是猪变的?”我气冲冲地往回走,原本的好心情也坏了。这时突然有人拉住了我,粗糙的黑皮手套,伊万打鼓的时候总是很喜欢戴。

“明明是你更喜欢吃吧?”他把头歪了一下,一个用力把我扯进他怀里,“外面没有也不要紧,去我家我给你做。”

真没法想象我当时是怎么答应的,我当时的火全都没了,居然懵懵地点点头,跟着去了。

我真好骗。

那天他给我做了份培根煎蛋,很普通,味道不错。我在吃的时候他悄悄凑了过去,蹭我的头发,一下一下,像猫一样,很痒。

我怀疑他被猫扑了。

他坐在另一把椅子上,靠着椅背弹吉他,哼《斯卡波罗集市》,他的声音平时很脆,现在听取来却奶声奶气的,发甜,挺好听,我扭头看他,他笑笑,跟我说:“听音乐有助于促进食欲。”

从那之后我经常去他家,我们一起唱歌,一起弹吉他,一边听披头士的歌一边愤愤不满。一起骂:“TMD,我怎么就写不出这种歌词来?!”我告诉伊万说我以前写过一首歌,开头的第一句几乎跟迈克尔杰克逊的一首歌开头一模一样。伊万笑话我,根本不可能。

那时候我对世界上的事总是有太多的看不惯太多的愤懑,整天都是愤怒的,就像麻雀一样,后来有人跟我说,我们这代人叫“愤青”。

伊万也这么说我,他跟我说我的毛病太多,他简直不敢相信我能教好学生。

他尤其讨厌我抽烟。如果我不抽烟,我的生活至少能宽裕一大半,当然我没有听。他又劝我戒烟,教我去喝咖啡,嚼胶姆糖,吃糖果,但我发现这除了能让我晚上睡不着觉之外似乎没有别的用处了。我于是就停了。

“你呀你呀,”伊万一脸痛心疾首地敲我的脑壳,就像在敲栗子,“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我冲他吐吐舌头,接着一屁股坐在地上耍赖,“给我糖,我就起来。”

伊万叹了口气蹲下来,从外套内袋里翻出来一个小盒,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块给我。

我一脸期待地看着他,他却把糖塞进自己嘴里。

小兔崽子。

突然有什么东西吻上了我,接着一条柔软而潮湿的东西把什么顶着送了进来,带甜味,是糖。

伊万一直抱着我没放,拼命地吻我,亲个没够。

好吧,算我缺心眼,到现在我才知道我被他强吻了。

不得不说伊万唱歌真的很好听,平时说话的时候声音很脆,但唱起歌来瞬间变得又软又甜,跟糖浆一样,简直沁人心脾。

我最欣赏他一个人抱着吉他兀自弹的时候,他喜欢披头士和老鹰乐队,我不喜欢,我更喜欢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和皮亚芙。

“你要尝试着接受摇滚,”他对我说,“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别去听那些老掉牙的爵士了,你要与时俱进。”

我冲他吐舌头,让他唱《加州旅馆》,他唱了,我说:“你的声音听起来奶声奶气,什么加州旅馆,分明是加州幼稚园。”

他并没有生气,而是捧腹大笑,笑得打滚,外面的草全都绿了,好像谁说了个笑话,把身后一谈草都给惹笑了。

“那些歌手活不过五十岁,”他对我说,“你得好好活着。”

我们靠在一起弹吉他唱歌,伊万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些爵士乐带子,用录音机一首一首放,然后和我一起录谱。

录谱的过程是很漫长的,有时候为了一个乐句我们要来来回回听上好多遍才能写下来,我很快就没有耐心选择了罢工,伊万也不生气,还是继续高高兴兴地抄,弄完了也不忘给我一份。

我们为什么要合作呢?我也不知道。

有一天伊万突然找到我,跟我说:“咱俩一起写歌吧。”

我竟然同意了。

突然有一天所有酒吧的乐队都不见了,某个很有权的人在这里开了一家娱乐城,后来改名叫夜总会,它收走了所有的摇滚乐队,高价,没有进去的还想四处托关系进去。

我和伊万选择退出,我们都有工作,我不想卷入这是非之地。

我跟伊万分开了,临走前他匆匆忙忙把照片塞到我手里。

我全都想起来了。

我走到电话旁边迟迟没有动手。

还不拿起电话,这该死的电话。

因为伊万,我错过了扔垃圾的机会。现在我也得让他难受难受。

我应该说些什么?你好吗?你过得怎么样?你的学生好吗?……

是啊,就是那会儿,找我一起谱写旋律,找我写歌。为什么找我呢?

我这时才明白过来。

别胡思乱想了小蠢蛋。都过了这么久,毕竟都快一年了。

其实我还不错。

其实过了一年,我过得还不错。

我没有勇气再看那张照片一眼,照片上的脸是完全陌生的,我忘了他的脸。完全忘了。

可我还记得他的声音,他的手,他弹吉他压弦的左手,上面还有厚厚的茧子……

我按捺不住了,拨通了电话,冲听筒大吼:

“伊万你到底在哪儿?我在找你!”

吼完我就给挂了,我不抱有希望,半夜来这么一出,挺吓人的。

五分钟后有人在敲门,我去开。

是伊万。

我完全忘了他的脸,但我还记得他的声音,甜蜜的快要把我融化了,那么沁人心脾。我还记得他压弦的手,无论过多久手都不会变的。

“好久不见,伊万。”我看着那张英俊的脸。

“好久不见,要不要去吃宵夜?”伊万从背后拿出玫瑰花,“去我家?”

“好。”
我完全忘记了他的面容。

可我还记得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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