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子,做饭的
喜欢在京海各大集团的厕所里找吃的
个破写童话的。
希望你可以在这里找到曾经的遗憾。
❤️感谢关注❤️

王先生

●老铁,这是一篇金钱,金钱,金钱。
●与申坝小天使的联文,感谢她为我续上一个理想的结局 @楚词 大感谢!
●我也不知道这他妈是啥,听《董小姐》心血来潮胡乱写的玩意儿
●受一位朋友委托写的,根据她的亲身经历改编,百分百的真实,百分百的虚构
●大概是两个傻子的事,明明可以做情侣却弄到了朋友上,最后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啰嗦够了,开写吧(再不写她就要剁我了),食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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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我生命中每一个转瞬即逝的人。

来自王先生的信件:
亲爱的阿尔弗:
展信安!
许久不见,你是不是快要把我忘了?我听别人说你现在在安河桥附近经营一家咖啡厅,工作之余仍在从事你的老本行。很高兴能再次得到你的消息,毕竟我们毕业后就没再联系了。我的生活……还是很难。真巧,我也在这儿,我很想来见见你。我最近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此致

 

敬礼

你的
王耀
2016.7.23
阅读这封信时大约是晚上九点,我刚刚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还没有要睡的意思,斑斓的灯光透过窗外的法桐叶子洒进来,我窝在飘窗上喝凉茶。
我翻来覆去把那封信读了好几遍,慢慢想起了王耀这个人,跟我同级,不过我们当年不在一个系。在我的记忆中,他是我认识的为数不多的留长发的男生之一,长得斯文清秀。当时有好事者开他的玩笑,造谣说他是整个系的“系花”。我们替他愤愤不平,不过他没管,只淡然一笑。
后来造谣者被人在校外打了一顿,当时全校传得沸沸扬扬,我问他是不是他干的,他什么也没说,后来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
这大概是王耀留给我的全部大学记忆。
我没有太多的思绪,只是好奇他为什么会找到我这里来,信是我从楼下的信箱里取来的,带着一股绿铁皮信箱的霉锈味。上面还倒贴着自由女神的邮票。他一贯的作风——贴邮票总是贴倒。有人说贴邮票里有好大学问,倒贴是代表某某喜欢你又不敢说之类的,我从来不信,王耀的邮票从来都倒贴,难道这证明他对世人都是敢爱而不敢表达的?
我把信放到一边不去理,再一次回到书桌旁边坐下,我盯着空白的稿纸发呆,烟一支又一支的吸,抽屉里有我大学时代的通讯录,我把它找出来,借着外面昏黄的路灯光再一次凭吊我那段活色生香的日子,在烟雾缭绕和车水马龙的刺激下,我竟然有了一丝丝要睡的意思。

谢天谢地,在我抽了几乎半包烟之后,我那些死去的记忆终于又复活了,我感觉那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又回来了,拿着学位证书吃吃朝我笑,他告诉我,王耀在我的记忆里不应该如此单薄。
在当时我们那一级,王耀应该算是轰动全校的人物,他好学,也好看,也多情(我想这句说得不太恰当),在我的印象里他毁誉参半。他跟不少女生拍拖过,不过最后都掰了。有一次他喝多了,醉咕隆咚告诉我那些女生他一个都不喜欢,我问他那你喜欢谁,他又猛的灌了口酒,大言不惭地说他喜欢阿尔弗。
阿尔弗是我,阿尔弗雷德·f·琼斯。
他喜欢我。
我一听给了他一巴掌,问他是不是喝多了,全校的好姑娘有多少,他不喜欢这个不喜欢那个,偏偏喜欢个男的。
出乎我的意料,他没有嬉皮笑脸,而是很认真地跟我说他没有开玩笑,他就是喜欢阿尔弗。我又给了他一巴掌,问他你是不是gay,他竟然点头说我就是。
说完就头一趴,倒在一片狼藉的桌子上不省人事。
王耀最后是被几个同宿舍的哥们儿扛回去的,我一个人结了帐。这是大一下学期的事,那天晚上我待在地铁站口吹风,旁边是位三十来岁的卖艺人,抱着吉他唱崔健的《花房姑娘》,我抬脚踢一个易拉罐,看它咕噜咕噜滚远了,然后扭头问那位卖艺人为什么要唱这首,明明摇滚在中国已经夭折了。
我的问题充满了欠揍的意味,出乎我的意料,他没有生气,而是抬起胡子拉碴的脸,笑着告诉我,他从十六岁就喜欢上摇滚了,当时听崔健的歌,现在还在听。
我问他:“那你多大?”
“三十七。”
我再没往下说什么,他又说:
“没摇滚我活不到现在。”
后来那个晚上我没有睡觉,一直坐在床边,透过宿舍那一扇小小的窗户望月亮,那天的月亮出奇的亮,出奇的圆。月光洒进来给我镀了层银。
我点了根烟,抽了一半又跳下床找出纸,开始在上面罗列。
不会画画
不会乐器
唱歌跑调
生活宽裕
成绩中上游
喜欢车、表等奢侈品
喜欢VB编程、黑客
有胸骨裂纹,会吐血
写完这些,我想了想,又在后面添了一个:长得帅。
我把笔一扔,看着这页纸研究了半天,然后得出结论:王耀能看上我,纯属眼瞎。

北京城下雨了,是哗啦啦的暴雨,天阴沉沉的,雨点急促地敲打外面的法桐叶子和咖啡馆的玻璃窗。
我坐在吧台里面擦玻璃杯,胸口处一阵钝痛,我一到阴雨天就胸痛得厉害。笔记本电脑在放崔健的《花房姑娘》,声音开得很低,只有我能听到,我趴在柜台后面准备睡一小会儿。昨天我熬夜了。
外面传来排水管哗哗的流水声,还有谁推玻璃门轴发出的吱嘎声,这些声音越来越轻,我爬起来说:“欢迎光临,想喝点什么?”
“你这儿还不错啊,”一个瘦高男人走了过来,背微驼,留长发,手里还拿着一把水淋淋的雨伞,正伸手拨弄拴在门上的风铃,“不认得我了?”
我当然不会忘记他,王耀。
他变了,至少在我靠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眼角有很细的向外扩散的纹路。
鱼尾纹。
“还认得我呀?”他有点吃惊地望着我,他的脸大体还保持着大学时的结构框架,但脸皮松了,眼眶下面的纹路也多了。以前,他总跟我抱怨说希望添几道纹,渴望能老一点。现在这些能证明什么?他老了。
“最近过的怎么样?”我问他。
“还是很难,”他摇摇头,掏出根烟点燃,是那种细细的仕女烟,他把烟的姿势真是非常的妩媚,抽了一口,他抬头,透过缭绕的烟雾问我,“你呢?”
“我……我还好,”我支支吾吾地回答,眼睛盯着刚擦的玻璃杯看,我很诧异我为什么会害羞。
他又抽了一口,过了好半天才把烟吐出来,絮絮叨叨地讲起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他越说越平静,越说越缓慢,最后他把烟熄了(其实那根烟他只抽了三分之一),说:
“反正前半生——就这样吧,还有明天呢。”
他说完了,又拿出一封干干净净的信递给我,接着拿起伞转身离开,这时候我才发现他后半身已经湿透了。

其实我在上大学的时候也是谈过女朋友的,不过因为太笨,跟我分了。
跟我那个嗲声嗲气的女朋友分手的时候我很平静,她当时把我叫到天台,很认真地跟我分析了我的优缺点,对我说:“阿尔弗我们不合适,分手吧。”
我连眼皮也没有眨一下,说:“好啊。”
我没有说下一句:“我真是求之不得啊。”
我那个小女友坐在天台边上哼哼唧唧哭得肝肠寸断,我没理她拿着外套直接下去了。这期间我没有回头看一眼(虽然她在后面声嘶力竭地喊我的名字)。
我感到一身轻松,发现那些情歌里面唱的全都是骗人的。
之后我一个人在北京城里晃,不知怎么的我晃到了鼓楼,入夜大街上灯火通明,车流匆匆,我想起学校书画摄影展的一幅照片,照的是北京鼓楼附近的夜景,把灯,车流,人流都拉成一条细细的亮线,照片的名字叫《匆匆》。我突然想到一句话:鼓楼的夜晚时光匆匆①。
而后我叹了口气,裹紧了大衣靠在楼根下,夜晚的鼓楼是彩色的。我闭上眼睛,希望有能给我一根兰州烟,我烟瘾又犯了。
“给你,”那个人打开口袋从里面夹了一根给我,我伸手接过,抬头一看,王耀。
我接烟的手僵在半空,那是王耀,那个发疯说喜欢我的王耀,那个多情漂亮的王耀,那个承认自己是gay的王耀。
“怎么了?”他问我,然后把烟点燃抽起来,他把烟的姿势有点女气,有点阿飞,乍一看起来真是非常的妩媚,他吐了个烟圈笑嘻嘻地看着我,“你不睡啊?”
“我不睡,你也不睡,我失眠了,”我把背靠在红色的城墙上,双眼注视街道,努力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我女朋友把我甩了。”
“不睡就不睡吧,”他又吸了口烟,扭头看我,“把你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下次别跟人借烟抽了,陌生人的兰州,更带劲儿。”
我扭头看他,他的嘴角微微向上扬,露出一点白牙,看起来像猫一样,很美,就像安和桥下面清清的水。
“你也喜欢抽烟哪,我也喜欢,”他把头伸过来,“我烟瘾大着呢,有时候烟瘾犯了,一晚上就能抽一包,”他伸手比量了一下,“我身上烟味可浓了,抽烟的姿势也不好看,肩膀往上一耸一耸的,跟丘八似的。”
“丘八,丘八,”我在心里默念。
“想什么那?”他拿手拐子捅我,我抬起头脱口而出:“丘八。”他给了我一巴掌。
“谁是丘八?”他恶狠狠地看着我,而后又平静了下来,拍拍襟上的烟灰,“我开句玩笑你还当真了。”
他抄着兜在地上晃悠,样子就像突然下地的老家贼儿,城墙边有一小溜没化的雪,他抬脚噗呲噗呲两下给踩碎了,盯着碎雪块看了一会儿,抬头问我:“我上次跟你说的话,你不当真吧?”
“不当真,你喝多了,我绝对不当真。”我摇头,接着哼:“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②”
“不当真就好,不当真就好。”他突然把头垂下来嘀咕,脸上的表情轻松又失望,“你是不是喜欢崔健?”
我当时没有注意他的表情和他的言谈,若干年后当我写了一些东西有了一本不出名的诗集后,我开始分析王耀的心理。我慢慢晓过来他不是真的不在乎,他是动了真情的。在这之前他设想了无数的可能,他甚至设想到我会抱住他,我会跟他说我喜欢他,因为所有可能都会是真的,但所有可能都会是假的。他是多情的人,是个复杂的动物。但他不是滥情的人。我想他一句带过,心里也是一直在重复。③
“还行吧,”我抄着手,“去不去吃宵夜?”
“不去了,”他摆摆手,捂住胃部,“我胃痛,回去嚼点豆蔻。”他说完就走了,那根烟被他熄灭了扔在地上(只抽了三分之一),我望着他沐浴在暖黄灯光里的背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捡起那根烟,细细的,量了量,正好抽到了黄金分割点上。

信封上倒贴着华盛顿的邮票,他倒贴邮票的习惯这辈子是改不过来了。那封信被我压在一堆书下面,我没有看。我不想让他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我把《花房姑娘》关了,换了一首爵士,闭上眼睛趴在柜台里面闭目养神,雨天适合打游戏和睡觉。
我趴了一会儿,站起来把店门锁了,今天提前关张。

鼓楼事件之后王耀跟我疏远了许多,我向他打招呼,他理也不理,我不大高兴,他连最基本的礼貌都丢了。我于是找到他,问他问什么不理我,甚至连最基本的招呼都不打。
他抬起头,眼眶子下面一片乌紫,他说:“我缺觉。”
我说:“我缺你。”
他一听抱住了我,把头埋在我的颈窝里,接着开始一抽一吸地哭,肩膀一耸一耸地,丘八似的,他说:“好孩子,好孩子,我们还能做朋友。”
他一直在用指甲掐我,我终于知道他那妩媚的把烟姿势是怎么来的了,他的手指修长纤细又白皙,上面还留了点指甲,干干净净。用这样的手指去拿仕女烟真的是很漂亮。
他说:“你终于肯原谅我了,我以为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我听到这句话愣住了,心里泛起一股不知道是什么的滋味,王耀曲解了我的意思,我没有向他完全坦白。
其实私下里我对着他的照片撸过那么一两次,有时他也是我性幻想的对象,有一句话说得好:“我对着你的照片撸完了还是睡不着,我猜这可能就是爱吧。④”我应该告诉他我爱你,我喜欢你,紧紧地抱着他。故事到此应该结束,以后的一切都会被改写,我也犯不着再有什么该死的胸骨骨裂疼得死去活来。
但是我没有开口,一句也没有说,我被这浩荡的声势吓傻了,我没有看见一个男人能哭得如此撕心裂肺。到这时候我才明白,原来我所谓的勇气都是纸糊的,一捅就破,只是看着吓人而已,没什么具体的用处。
若干年后我这才发觉我傻了,在他跟我醉咕隆咚表白的时候就傻了,我中了毒,一种名为“王耀”的毒,因为这个,我自始至终都处于被动,不由自主说那些无脑的话,没有解药,我只能自己一个人慢慢忍受着撕心裂肺。我知道王耀不是坏孩子,虽然他抽烟,喝酒,交男朋友,但他骨子里是好的,他只是一匹追求草原的野马,可惜他找不到家。
他哭完了把泪一抹又笑了,拍拍我的肩,问我周六日有没有空去新华书店,他要去买书,他又跟我说他最近找到一本叫做《华莱士人鱼》⑤的书,很好看,他想去买一本回来。我看着他的笑着的样子,实在是太美了,我忍不住也笑了。
那次去新华书店差点把我的命运改变。
我从礼拜一开始盼周六,周六的时候北京城又下雨了,是那种盛夏的骤雨,一阵一阵的,天是灰蒙蒙的颜色,空气里湿漉漉的。我去书店的时候伞面还是毛毛湿。在书架交错里我看到了王耀,他手里拿着三本书,一键我,热情地跟我打招呼。
“你才来,”他有点语无伦次,手里拿着崭新的三本书,“我把书买好了。那本《华莱士人鱼》没有了,真扫兴,待会儿我们去吃披萨好不好?我提前预定了。”
我点点头直说好好好,接着我们冒雨去了披萨店,那天我吃了两块披萨,他侧身坐在我旁边看他新买的书,我一看封面:《雨季不再来》。
他看看我笑了,对我说把你的手给我,我伸过去了,他就这样一边读书一边捏我的手,挑有骨节的地方捏,很轻的用指肚捏。我被他捏得心烦意乱心神不定,拿起块披萨咬了一口又放了回去,他只顾着看书,直接把那块披萨拿走吃掉了。
我对他说你恶不恶心,那块我刚刚咬过,他抬起头笑了说不恶心,他又说,我都敢亲你,你信不信?
我说我当然不信。
下一秒我就后悔了。
他直接用胳膊揽住我的后脑勺,把我往怀里一圈,嘴唇贴上来,舌头开始往我嘴里钻。这个过程持续了大约一分钟,他喘不过气了才分开我。之后他抹了抹嘴笑嘻嘻地看着我,怎么样?
我感到一阵恶心,还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后来我知道这叫做“爱”。
之后我没有放声什么,我一个人走了回去,北京城又下雨了,我打着伞回去,裤子的前半面已经湿透了。
我爱上了一匹不听话的野马,我没有能力给他一片草原,我只能把他关进我心房最柔软最隐秘的角落,任它横冲直撞,拆了马厩,最后带着一身伤痕招摇而去。爱上了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大概是我人生里最悲哀的一件事之一。

——分段预警(*/ω\*)——

之后的又一个夜晚,我在鼓楼那里的酒吧无聊地啜着威士忌,乐手在舞台上演奏着那时很潮的舞曲。我坐在被灯光遗忘的黑暗里,就像北京深夜躲在影子里的孤独。舞曲很吵闹,是从心底就让人不舒服的旋律。我点起一支红兰州,突然想起那个说自己“没有摇滚就活不下去”的男人。
我早就注意到王耀就坐在不远的座椅上喝酒,身边有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在和他说话。显然他们很开心,但我始终坐在他看不见的黑暗里,我不愿意去和他打招呼。我知道我自己一旦触碰了他就没法再逃脱。
他依然用他骨节分明的手端着细长的鸡尾酒杯和那个男人聊天。灯光时不时打在他的脸上,他端着酒的样子和抽烟的样子一样妩媚。而我的视线已经离不开他了。我一杯杯地灌威士忌给自己,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再做什么了,胸骨隐隐还在地痛。
“耀,不如我们去乐一晚上吧。”我听见那个男人说,用那种极其恶心的声音凑近了他说,
“乐什么?”
“去开房吧,我知道这里有好玩的地方。”那个恶心的声音继续说。
他抬起头看那个男人,又很妩媚的喝完杯子里的最后一点酒。
“做gay也愿意?”
我看见他站起来,被那个男人抱在怀里。我很快意识到他们也许真的要去开房了,他也许真的要把那匹野马带走。我的腿脚不受控制起来,我发了疯地冲过去,把那个家伙踹翻在地上,朝他的脸上打过去。
“艹你妈这个老外是他妈的疯了吗?”
那个家伙从地上爬起来,用尽脏字来骂我,朝我还在隐隐发痛的胸口打去。酒精让我的脑子想不出更多可以防避的动作了。他把我的眼镜扔掉踩碎。那些也许是和他一起的人也都冲过来,把我按住。整个酒吧的人都在看我,就像在看无关紧要的好戏。我看见他站在那里,像愣住了一样,眼神的呆呆的。
我被控制住了手脚,那些拳脚全部倾注在我身上,我的胸口几乎就要撕裂了一样,像有一把刀一点点把我的胸口解剖开来,是没有麻醉的痛。也许直到我吐出了足够多的血,那些人才停下来。
我看见王耀走过来,用他瘦削的手把我慢慢地扶起来,我没有力气地倒在他的身上。他回头骂了那些人几句赶走了他们之后,这一切才似乎变得平静起来。我离开他用手扶着墙慢慢地走出去,每一步都很艰难。北京深夜的街也算不上有多安静,有喝多了酒吐在街边的人和躲在路灯后面哭泣的姑娘。鼓楼的夜好像承载了太多悲伤,还有我胸口撕裂了的痛。
他也走出来了,和我一起靠在墙上,任然望着我发呆。那双眼睛在路灯下突然黯淡地就像房间里昏暗的光。我不想多说什么话,我不愿意让这匹野马被别人带走。
“阿尔弗,我想我们就这样吧。”
我还摇着头没有听懂他在说什么。
“我不想让你受伤了,我现在心里很乱,就这样吧。我送你去医院吧。你流了很多血。”
“还能再给我一支兰州吧,最便宜的红兰州都好。”我又看着他,胸口还是撕心裂肺的疼。就真的这样了吗。
他没有说话,也没有给我烟。

昨天我还用冷眼看这个世界,可是今天瞪着眼却看不清你。 (《解决》)
我又想起了那个唱着崔健的男人。

经过那个匆匆的夜晚之后,我被王耀送到了医院,他没有说话,只是陪我了一个晚上就独自离开了。床头柜上残留着仕女烟的烟灰。我的胸骨开裂了,但我感受不到疼痛。他之后再也没来过医院。
我躺在病床上,可以看到的都是医院没有生机的白。没有人再给我一支兰州了,清晨我可以听见病房外院子里鸟的叫声清脆。又一
个晚上就这么匆匆离开,我终于丢失了睡眠。

自那以后我们也没有再见过面,再见到王耀的时候,就是那个雨天了。我的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改变,我坐在咖啡馆的柜台前一遍遍地擦拭着杯子,像是在等他来。
他还是在一个雨天来了,和我隔着柜台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点起只仕女烟,青蓝色的烟雾绕着他修长的手指一点点盘旋升到我们头顶上方。
“没处可去了,”他冲着我笑,眼角细细的纹挤在一起,嘴角像以前一样扬起。“除了你这里,找不到别处我可以去了。”
“就这样聊聊也挺好的”我依然仔细地擦着杯子,“很多事情就还像在眼前。忘也忘不掉了。”
他用他好看的手又吸了一口烟,姿势妩媚,“以前和现在,不都是不断又不断的遗憾吗。”
电脑里还低低地放着崔健的老歌,我们都没有说话,我看着他,胸口闷闷地疼。他突然问我,是不是还喜欢崔健。
我说是,我很喜欢中国第一代的摇滚,这是我第一次承认我喜欢崔健和中国的摇滚。我说不好什么感觉,只是听到崔健,那些匆匆的夜晚和不顾一切冲出去打架的毛头小子也就都回来了。
我说耀,不如我们在一起吧。
他突然间愣住了,手指夹着烟搭在台子上。烟灰一点点落下来。我注视着烟灰,看它们轻微又沉重地落下来。和那个夜晚留下来的一样。胸口还在隐隐的疼。沉默在继续。
我还有很多话要说却全都卡在了喉咙里。我想跟他说那天的话我当真了,我想抱住他对他说我喜欢他。我也是个复杂的动物,嘴上一句带过,心里却总是重复。
“算了吧,”他说,没有抬起眼睛看我,“我们已经三十多岁了,早就不是无知的少年了。”
“你也需要个家庭了,我只是匹找不到路的野马,没有草原。”
他把那支细细的烟头碾灭了。

从那个沉默的雨天以后,王耀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咖啡馆里。雨还在连续不断地下,我的胸口也一直闷闷地在疼。我突然间想给他写点东西,写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怀念他笑起来的样子,即使我们一直在不断衰老。写我已经受够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的离别,和他给予我的漫漫的胸口的疼痛。那些东西在一张张没有顺序的稿纸上被整理起来,我才发觉,我给他写了这么多。
书被我印出来了,厚厚的一本,只有着黑色的封皮。我盯着它盯了很久,不知道该叫什么。名字我拿着书,想去找王耀,和他坦白一切,不顾及一切所以。我拿出他给我的信,费了很大劲才找到窄小的巷子里,被时间带走鲜活沉甸甸的四合院。却被旁边的邻居告知他去了西安。
我问那个邻居哪里还能找到他,邻居摇摇头,西安太大,谁也不知道他在哪儿。
胸口又像曾经那样撕裂了一样的疼。我捂住自己的胸口,疼得我眼泪都要掉下来。我想起那天他抱着我声嘶力竭地哭,我的眼泪也都落了下来。
我抱着书慢慢地走回我的咖啡馆。他就像精灵一样,给了我太多惊艳了的回忆,他是匹满身伤痕的野马,所有的伤疤都被我一个人看见。我抓不住他,也阻挡不了他离去的路。那个夜晚又在我脑海里出现,他垂下头轻松又失望的神情。
我清楚的知道,我们连朋友也也做不成了。

我把这本书投了稿,换了稍微轻松些的封皮。思考了很久,决定给它叫《王先生》。
王先生,孤独的夜晚时间匆匆
陌生的人,请再给我一支烟
书倒是很顺利的出版了,出版商似乎还很满意。其实都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印上了厚重的情感和胸口的痛。只不过它存在很多很多人地生活中。我没有关注销量。只是暗自地希望他可以在西安的书店里看见它。
崔健的摇滚依然在我的耳机里循环,循环着嘶吼出来的感情和痛苦。在印刷出版前,我在那本书的前面写着:
“献给我生命中转瞬即逝的精灵。”

不久之后我收到了一封信,说是读者寄来的,没有署名,邮票倒贴,我用拆信刀把信封划开了,从里面掉出一张打印纸,上面只印着一句话:
那个精灵,不是我。
自此我长达六个月的失眠期终于宣告结束,那天晚上,我把自己装进丝绸睡衣里,安详地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静静怀念起北京城的灯火阑珊。外面下起了雨,我躺在床上,睡得有如入殓一般安详。

——————————————————————

①摘自《董小姐》
②出自崔健的《不是我不明白》
③摘自《董小姐》
④语出定西
⑤此处指岩井俊二作品《华莱士人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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